在緬因州的波特蘭市,建築物的停車場或屋頂等非滲透性鋪面若佔地超過1英畝(0.4公頃),現在開始必須根據清淨水源法案申請許可,才能將雨水逕流排放到波特蘭市區周圍的隆溪(Long Creek)流域。

隆溪流域一帶是緬因州成長最快速的區域,近來的各種開發建設包括緬因商城(Maine Mall),州際公路、工業廠房,辦公園區、旅館等,造成非滲透性鋪面增加,更多污染物被雨水沖刷流入隆溪。

非滲透性鋪面的擴增讓雨水逕流的總量及頻率上升,使得隆溪水質惡化,不符合衡量表水健康程度的緬因州水質標準。
美國環保署與緬因州環保部門在5日宣佈,要更嚴格管制排放進入隆溪的污染雨水逕流

建物的非滲透性鋪面若超過1英畝,許可制度要求產權擁有者必須透過各種方式減少污染,包括讓雨水能滲入土壤、更頻繁並更徹底清掃街道、在建物內儲存石油、油漆等污染物質更為謹慎,以及進行雨水逕流的其他管理或是溪流復育行動等。

在購物商場、停車場等擁有大範圍鋪面的地點,雨水逕流會將高濃度的沉積物、營養鹽、與有毒金屬帶入附近的水域。每當波特蘭出現明顯降雨的時候,綜合污水下水道便會將雨水與未處理過的廢水一併送進卡司寇 灣(Casco Bay) 。

當車輛每次經過或停放在大型停車場與道路,污染物就會累積,包括輪胎磨損殘留的鋅,柴油燃燒產生的鉛,煞車磨損產生的銅等等。污染物質堆積在硬質的表面,之後就被雨水沖刷,不像自然情形下能夠滲入土壤中。

緬因環境部在1998年確認隆溪周圍出現水質惡化,原因是購物中心、商圈的快速發展。環境部自當時起便進行許多科學研究,增加對隆溪流域物理、生物與水文特徵的了解。

研究分析結果顯示,影響隆溪的除了雨水從非滲透性鋪面沖刷下來的污染物,該區域雨水逕流的總量也是因素之一。

本次代表保育法律基金會(Conservation Law Foundation),請求環保署針對隆溪污染排放執行許可管制的律師辛屈曼(Steve Hinchman)表示,「雨水逕流已經成為新英格蘭地區水污染的首要原因,如不加以控管,受污染的雨水逕流將摧毀緬因海岸寶貴的海灣與沙灘。」

(摘譯自2008年12月8日ENS緬因州波特蘭報導,編輯後發表於環境電子報「馬路污水問題大 波特蘭設立雨水逕流排放許可制度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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