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過九次開庭審理,法官於4月9日駁回布希政府為哥倫比亞河(Columbia River)與蛇河下游(Lower Snake River)水壩工程提出的鮭魚保育計畫。上訴法庭維持先前法庭的宣判結果,認定該計畫因未遵守「瀕危物種法案」而違法。

湯馬士(Thomas)法官在判決書中寫到:「瀕危物種法案不該被選擇性遵守。」並裁定「主管機關不可忽略自身遵守瀕危物種法案的職責…反而有明確責任以符合瀕危物種法案的要求為優先考量。」

代表漁業與保育團體、來自地球正義(Earth Justice)協會的控方律師馬煦達(Mashuda)盛讚法庭的判決結果:「這個決定將迫使聯邦政府正視所有以復育為目標的選項,包括移除蛇河下游的四個水壩,以及研擬出人類與鮭魚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。」

春夏洄游到蛇河的野生北太平洋鮭魚(chinook salmon)曾經一度超過每年一百五十萬隻,佔整個哥倫比亞盆地春夏鮭魚洄游數量的二分之一強。
控方的環保團體長期主張蛇河下游的四個聯邦水壩均應部份拆除,以確保鮭魚的復育行動。

保育人士表示,死於(下花崗壩、小鵝壩、下碑壩與冰港壩)這四個水壩的鮭魚比死於釣客之手的還多,高達92%洄游出海的魚群,與25%洄溯上游產卵的魚群皆難逃厄運。

在1960與70年代蛇河下游水壩完工前,每年春夏洄游鮭魚往往超過六萬隻。
而去年,總共僅有一萬七千隻鮭魚越過蛇河下游的下花崗壩(Lower Granite Dam),顯示蛇河春夏洄游鮭魚自1992年開始受瀕危物種法案保護後,情況並未明顯改善。

(摘譯自4月10日ENS加州舊金山報導,編輯後報導發表在環境電子報「哥倫比亞河水壩計畫:鮭魚勝訴,布希敗訴」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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